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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灯花

  外文名称: The Snuff

  类别: 民族舞剧 苗族舞剧

  剧情介绍

  古老的大苗山,勤劳勇敢的苗族青年都林在祖传油灯的伴随下,率众夜以继日开山造地,从而激怒了隐匿于荒山的怪石精。它施展妖法,使都林和众青年的开山锄纷纷断折,并置都林等于飞砂走石之中。灯花姑娘为了帮助都林开山,取下自己的精灵——银簪,化为银锄赠予都林,并以身相许,结为夫妻。人们吹起喜庆的芦笙曲,跳起“踩堂舞”,热情祝贺。婚后,夫妻上山劳动。都林挥舞银锄,砸顽石、斗石妖,把古老的荒山开垦为美丽的花果山。

  怪石精不甘失败,率众石妖强行夺锄,被都林用银锄打跑。可是,都林生活富足,玩物丧志,爱鸟成癖,逐渐好逸恶劳。怪石精投其所好,以神奇的宝鸟诱骗都林换取银锄。都林利令智昏,欣然应允。灯花姑娘挥泪劝阻,都林不听,愤然离去。众石妖赶到,摧残灯花姑娘,逼取银锄,灯花姑娘坚贞不屈,隐入灯内。怪石精恼羞成怒,砸烂竹灯。

  人去灯碎,都林后悔莫及,痛苦万分,吹起芦笙,呼唤灯花姑娘,决心上山劳动。怪石精得不到银锄,在山上欲置死都林于飞沙走石之中。灯花姑娘见都林幡然悔悟,勤奋劳动,遂闪射竹灯神光,除妖镇邪救了都林,并与都林重圆。

  责任者

  演出单位: 民族歌舞剧团

  责任描述

  创作者编剧:於贤太(执笔)、何正宇、龙老太(苗族)、彭世贤、姚旭寰、蓝寿生(壮族)。编导:龙老太、於贤太。作曲:蓝寿生、朱诵邠。舞美设计:梁文江、何正宇(布景)、袁辅智、何正宇、李鸥华(服装)、李汉光、严伟诚、罗传海、刘惠明(灯光)、谢文潮(道具)。

  演出者主要演员:杨世萍(苗族)、吴林平(饰灯花仙女A、B),莫文林(侗族)、雍胜军(饰都林A、B),李文良(壮族)(饰怪石精)。乐队:柳州地区民族歌舞剧团乐队。指挥:姚旭寰。艺术指导:傅兆先(特邀)。

  演出介绍

  演出大事记

  1984年10月参加广西第一届戏剧展览会演出,获编导、作曲、舞美设计、优秀演员等十三项奖。1987年获广西“全区三中全会以来音乐舞蹈创作回顾奖”。同年由文化部派遣以中国广西艺术团名义赴缅甸演出。1988年获首届“振兴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1984年进京汇报演出。解放军副总参谋长杨得志陪同越南友人黄文欢观看了演出并接见了演职人员。

  评论撷萃

  评论撷萃闪光的《灯花》

  黄石

  苗族人民淳朴正直的品质,苗乡地区独具韵味的风俗,都通过艺术手段再现于舞台。苗族姑娘摆动花裙,和着银项圈的叮当节奏与木鼓声而翩翩起舞;小伙子跳起热情豪放的芦笙舞,借旋律和舞姿传情。“灯花报喜”一场中,都林的“磨锄舞”以芦笙舞的“契卡”舞步的扭动,配合着劳动的节奏,一拐腿,一拧腰,加上苗族特有的刚健剽悍的跳动,表现了都林勇于开山造田的顽强精神。灯花仙女的主题动作来自苗族民间普遍流行的“踩堂舞”,在竹筒送水、巧搭汗巾、银簪化锄等情节中,展示了她的善良和聪明。身披苗锦彩带形成的富于韵律的造型,更增添了形象的美感。灯花姑娘成为民族美的象征。而一条锦带牵情丝的双人舞,则是芦笙求爱风俗的发展,在欢乐的情绪中表现了苗族青年的爱情生活。(摘自1984年4月14日《人民日报》)舞剧《灯花》在缅甸

  [缅甸]卫貌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团演出的舞剧《灯花》,每晚都赢得了热烈的掌声,博得了观众的欢心。中国艺术家们的确能够演出舞剧的神韵,演来生动美丽。柔美文雅的神女们欢快美丽的舞姿,歌手们清脆悦耳的歌声,男舞蹈演员们飞跃有力、粗犷雄浑的舞蹈,构成了令人心醉的苗族神话舞剧,其所表现的神女与凡人之间的爱情故事,吸引了观众们的视觉、听觉和心灵。

  用美丽而百看不厌的舞蹈、飞跃腾挪的武打、感人肺腑的表演、配以灯光的变幻、舞台美工技术来表现时,就产生了令人惊奇、紧张、陶醉等各种艺术效果。(摘自1987年1月20日缅甸《镜报》)

  2灯花

  灯花

  王质

  造 化 管 不 得,

  要 开 时 便 开。

  洗 天 风 雨 夜,

  春 色 满 银 台。

  作者简介

  王质(1127~1189),宋代诗人。诗风流畅,尤以律诗对仗工整。

  题解

  灯花,灯芯燃烧后所结成的花形。它不受大自然的限制,在连夜暴雨狂风中,百花已被摧残了,只有它将春色留在人间。

  注释

  造化:造物主,自然。

  银台: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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