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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治疗

  (一)根据全国肝癌研究协作会议拟订的分期标准:

  Ⅰ期: 无明显症状和体征,又称亚临床期。

  Ⅱ期: 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但无Ⅲ期表面者。

  Ⅲ期: 有明显恶液质、黄疸、腹水、或远处转移之一者。

  Ⅰ期肝癌为亚临床期,其中经手术证实肿瘤为单个结节,直径小于5cm者称之为小肝癌;故多数小肝癌为亚临床肝癌或Ⅰ期肝癌。但下列情况例外,即肝癌虽小但近肝脏边缘或带蒂下垂易被扪及者;早期出现远处转移者;或癌结节虽小但长在肝脏表面易破裂出血、急腹症者。反之,肿瘤长在非要害部位,即使肿瘤结节直径大于5cm亦可不出现症状体征,故亚临床癌亦包括一部分大于5cm直径的肿瘤。

  (二)肝肿瘤TNM分期标准 近年来我国已将国际抗癌联盟规定的TNM分期标准用于肝肿瘤的分期,其表述如下。

  日本肝癌研究支根据TNM分期拟定了一个Ⅰ~ⅣB的分期方法,其法如下:

  Ⅰ期 T1 No Mo

  Ⅱ期 T2 No Mo

  Ⅲ期 T1 No Mo

  T2 N1 Mo

  T3 N1或N1 Mo

  Ⅳ期 T4 No或N1 Mo

  Ⅳ期 T1~T4 No或N1 M1

  T-原发肿瘤 N-淋巴结 M-转移

  T1 孤立的肿瘤,最大直径在2cm或以下,无血管浸润。

  T2 T1中三项条件之一不符合者。

  T3 T1三项中有二项不符合者。

  T2,T3二者中包括多发肿瘤但局限于一叶者。(为便于发期,划分肝两叶之平面设于胆囊床与腔静脉之间)。

  T4 多发肿瘤分布超过一叶,或肿瘤累及门静脉或肝静脉的主要分支。

  N-局部淋巴结 No 无局部淋巴结转移。

  N1 局部淋巴结转移

  M-远处转移 Mo 无远处转移。

  M1 远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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